防火门认证规范关于防火门产品的术语和定义防火门消防产品认证,属于自愿性消防产品认证的一部分。一般是由由消防部经济部认可实验室,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防火门GB_12955-2008,防火门耐火试验法测试合格,并取得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核发验证登录证书及授权标识者,称之为防火门。GB/T 5823—1986和GB/T 5907—198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平开式防火门】fire resistant side hung doorsets 由门框、门扇和防火铰链、防火锁等防火五金配件构成的,以铰链为轴垂直于地面,该轴可以沿顺时针或逆时针单一方向旋转以开启或关闭门扇的防火门。【木质防火门】fire resistant timber doorsets用难燃木材或难燃木材制品作门框、门扇骨架和门扇面板,门扇内若填充材料,则填充对人体无毒无害的防火隔热材料,并配以防火五金配件所组成的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门。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但有时会因生产工艺等原因比较难以实现。对此,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规范允许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仓库防火分区之间的水平分隔必须采用防火墙,不允许以防火卷帘代替。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厂房、丙丁戊类仓库及民用建筑)。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防火门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